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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热议“天鹅保护令”
称对打造“天鹅之城”意义重大
2014/1/16 22:36:42    来源: 西部晨风 移动用户编发smxsjb至10658300订三门峡手机报,3元/月,不收GPRS流量费

  

    本报讯 (记者夏泽辉) 2013年12月25日,三门峡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白天鹅及栖息地保护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广大市民对此反响强烈,纷纷表示:“决定”对于提升三门峡的美誉度、知名度和城市品位,带动我市文化、旅游和服务业发展,提升人民群众的自豪感和幸福感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

    “‘决定’对保护区划分、周边环境建设和加强宣传教育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既可保护国家珍稀动物,又为三门峡大旅游发展增添了亮点。保护白天鹅和湿地环境就是保护我们的家园,三门峡的环境好了,我们生活得也更健康舒适。”市民邹女士说。

    《三门峡日报·西部晨风》官方QQ群网友“南山松”说:“‘决定’高屋建瓴,一下子就抓住了我市旅游事业发展的方向,将保护天鹅及其栖息地这一环保、公益事业提升到法制层面,将广大市民的民意、民情、民心汇聚为成文法,充分证明了市委、市政府对这一工作的高度重视,将为擦亮城市名片提供坚实保障。”

    “驴友”李先生称赞:“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国内很多地方非常注重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许多珍稀动物在城市安家落户,不但给城市增添了美景,还吸引了众多文艺界人士、摄影家、游客前来参观,为城市旅游事业繁荣、经济发展提供了机遇。白天鹅是大自然赋予三门峡的宝贵财富,保护白天鹅,促进旅游发展,对三门峡是一件双赢的事,希望有关部门能切实落实‘决定’,让‘天鹅之城’的美誉早日响彻全国。”

    采访中,广大市民纷纷表示,“天鹅保护令”出台后,“天鹅之城”将真正成为广大市民和游客旅游观光、休闲娱乐、摄影绘画的好去处,同时,“决定”也将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和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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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夏泽辉 网络编辑:王一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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