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本是休息日,兰考县人民法院东坝头法庭副庭长闫胜义第五次来到一起车祸当事人的家里。“单纯追求一判了之,很可能就是不负责任。”闫胜义说。 1987年,闫胜义回到家乡兰考当了一名基层法官。由于整天和群众泡在一起,闫胜义对农村的了解达到精微的程度,并总结出“借力办案”“法理并重”“三调一判”“心理暗示”“搬梯子下楼”等一套切合农村实际的办案方法。27年判案经历,闫胜义审结案件2600多起,改判率、错案率、上访率均为零。 27年间,有3次升迁调回城的机会,闫胜义都选择了放弃。 面对千头万绪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财产案,面对恩怨交加影响百姓家庭美满的婚姻案,面对错综复杂牵涉乡亲邻里和睦的纠纷案,闫胜义的办事原则是:真心,熔法、理、情于一炉。 韩李村的蔡老汉12年来一直有个心病:他一直认为地界相邻的宋家侵占了自己的责任田,为此两家吵闹不断。村里、乡里,公安、土地、林业部门都过问过,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今年2月,蔡老汉向东坝头法庭递了诉状,几天后,闫胜义把官司给断清了:通过多次科学丈量,证明宋家确实种了蔡老汉的地。“越怕,事越难;越拖,事更难!”闫胜义说。 闫胜义办案不讲条件,只求效果。他曾一天只吃过浇地农民送的一个鸡蛋,喝了几口井水;曾在冬天和同事骑着摩托车到200多公里外的山东巨野县办案,早上去当天深夜就赶回法庭;曾开车到乌鲁木齐,下车时下肢僵硬…… 作为法官,闫胜义案子办得好;作为干部,他对遇到困难的群众,不遗余力给予帮助。 谷营乡四明村杨洪因交通事故右腿截肢,出院后将车主湖北一家石油公司告上法庭。法庭依法判决后当事人均已服判。“看着杨洪拄着拐杖离开法庭的身影,我总觉得自己应该再做些什么。”闫胜义说。事后,闫胜义先后20多次跟对方公司沟通,最终对方决定额外给杨洪1万元生活捐助。 “和百姓打交道也很简单,就是做事情要忘掉自己,时刻想着群众的忧和愁。”闫胜义说。 (据7月12日《河南日报》摘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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