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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男子驾车致妻死亡 检方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2013/2/28 8:57:37    来源: 大河网-大河报 移动用户编发smxsjb至10658300订三门峡手机报,3元/月,不收GPRS流量费

  □见习记者刘启路

  一名男子因超载、超速且疲劳驾驶货车,酿成交通事故,致其坐在副驾驶位置的妻子当场死亡。昨日,记者从郑州市高新区检察院获悉,检方对这名特殊的交通肇事嫌疑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并主持他与其岳父母签订了赡养协议。

  2012年8月25日晚8时,杨某驾车和妻子从夏邑赶往荥阳运货,次日凌晨2时许,杨某的货车在郑开大道追尾一辆重型牵引车,事故致使杨某当场昏迷,坐在副驾驶位置的妻子当场死亡。

  警方调查发现,杨某负事故主要责任,由于造成1人死亡,杨某已涉嫌交通肇事罪,被移送检方审查起诉。

  “如果直接起诉,虽于法有据,但于情有悖。”检察官称。最终,杨某的岳父母同意并出具了书面谅解书,检方据此依法提请检委会对杨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同时,检方一并主持双方签订了赡养协议,协定杨某对其岳父母承担生养死葬的义务,解决了老人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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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相对不起诉

  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经过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时,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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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大河 网络编辑:曹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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