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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不虚方能面不掩
2014/7/20 23:34:1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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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群众举报黑龙江省鹤岗市发生矿难,在核查现场,一名副市长以“我有肖像权”为理由要求记者删除新闻图片。公众听此“雷语”,不禁要问:心不虚又何必掩面呢? 最近一段时间来,安全生产事故接连发生。在这一起起事故发生前和发生后,负有直接和间接监管重任的各级党政部门是否真正尽到了心、做到了位?如果问心无愧,又何必“遮面”? 公务职责与私人肖像权之间的关系已是老生常谈,用肖像权作为挡箭牌在公务活动中“遮面”是法律适用的错位,是对群众知情权的不尊重,更是对自身履职的不自信。与此相对,在表政绩、示成果时,怎么听不到干部用肖像权“遮面”呢? 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应对、处理好安全生产事故,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大责任,各级干部必须尽职尽责、敢于担当。也只有这样,干部才能做到心不虚、面不掩,坦诚面对媒体和公众的监督。 (新华社西宁7月20日电) |
作者:新华社记者 马勇
网络编辑:王一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