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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表决通过“单独两孩”议案
2014/5/29 15:31:48    来源: 大河网 移动用户编发smxsjb至10658300订三门峡手机报,3元/月,不收GPRS流量费

  5月29日下午召开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草案)。
  
  《决定(草案)》还增加了取消生育间隔、“失独”家庭的救助、“失独失能”老人供养。该《决定(草案)》于今日下午提交大会表决通过。
  
  7类条件可生二胎
  
  《决定(草案)》第十七条备受关注,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可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规定被写入其中的第7款。修改后的第十七条提出,符合7类条件之一,要求生育的,经批准将可按计划生育第二个子女:
  
  1、经县级计划生育医学鉴定组织鉴定,报省辖市计划生育医学鉴定组织确诊为第一个子女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2、经鉴定患不育症,合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
  
  3、夫妻双方系归国华侨或回本省定居的港、澳、台同胞,身边只有一个子女的;
  
  4、夫妻一方为六级以上伤残军人的;
  
  5、夫妻一方连续从事矿区井下采掘作业五年以上,只有一个女孩,且继续从事井下采掘作业的;
  
  6、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7、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相关链接:多省已实施“单独两孩”政策
  
  从1月17日浙江省率先实施该政策后,如今已有江西、安徽、天津、北京、广西、上海、陕西、四川、重庆、青海、甘肃、广东、湖北、辽宁、江苏、吉林、云南、湖南、福建、内蒙古、黑龙江、贵州等省区市陆续实施了“单独两孩”政策。
  
  在未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的省份中,山西、河北、山东、海南四省,将在本月底前举行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修改该省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草案。宁夏也表示将于今年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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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王一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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