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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籍被拐女成“最美乡村教师”被称为“国家耻辱”引争议
2015/7/30 11:30:00    来源: 河南商报 移动用户编发smxsjb至10658300订三门峡手机报,3元/月,不收GPRS流量费

  “因为那些面临辍学的孩子期待的眼神,她留在了带给她屈辱和苦难的贫穷山村。从被拐女到深受山民们尊重的女教师,她用爱心和奉献将不幸的人生演绎为传奇。郜艳敏,被拐来的天使。”——2006感动河北年度人物榜给郜艳敏的颁奖词
  
  谁也没有想到,两年前的一篇报道会重新发酵。
  
  7月28日,一篇2013年发布的名为《最美乡村教师候选郜艳敏:被拐女成为山村女教师》的报道被网友翻出,引发巨大争议。
  
  公安部打拐办主任发微博称,对人贩子必须严惩,买主也必须追究刑责,对受害人应当救助。并已部署当地警方调查。郜艳敏不愿意过多回应网上的讨论。
  
  无法回去只能留下的她
  
  郜艳敏原籍河南襄城县双庙乡,多年前,《南风窗》、凤凰卫视等已曝出了她的惨烈人生。
  
  1994年,18岁的郜艳敏在打工途中被骗,最后被卖给了河北省曲阳县灵山镇下岸村一个比她大6岁的不识字的羊倌。
  
  郜艳敏曾多次自杀、逃跑,但都没有成功,还多次受到家暴。受尽磨难后,她留下来成为该村唯一的教师。2007年,郜艳敏被评为“2006年感动河北十大年度人物”。2009年,此事被改编成电影《嫁给大山的女人》。
  
  当她的事情2006年被广泛报道之后,戳了当地政府打击人口贩卖不力、教育投入不力等多个痛处,她被当地“维稳”,所有来采访她的媒体以及她自己都遭到了严密的监视。当央视节目组要带郜艳敏去北京做节目时,镇领导居然对村支书说:如果节目组带走了郜艳敏,就开除你的党籍。
  
  更悲剧的是,郜艳敏回不去了。她远在河南的父母,为了找她都积劳成疾,母亲甚至哭瞎了眼。可后来当他们得知了她的去向后,竟也劝她留下,理由是:对方也是农民,不能让人家人财两空;她现在回家也无法找到好的对象。
  
  “我不后悔留下。”郜艳敏曾这样对记者说,“公公、婆婆的善良打动了我。如果离开他们,我良心上也过不去。”
  
  出名后,郜艳敏收到捐款,当地有关部门据说多次找郜老师,要帮她成立一个基金,妥善保管和处理捐款问题。
  
  被称为“国家耻辱”引争议
  
  这次引发争议的是2013年《燕赵都市报》发表的《最美乡村教师候选郜艳敏:被拐女成为山村女教师》一文。
  
  7月28日,一个公众号发表文章称,“被拐女成为乡村女教师是国家耻辱!”文章称,在《燕赵都市报》的报道里,记者轻描淡写地跳过郜艳敏痛苦而耻辱的被拐经历,转而赞美她的“大爱”:“她选择留在了带给她痛苦和屈辱的异地他乡。因为一份本能的大爱,她饱经苦难的生命像美丽的山花绽放。”
  
  文章称,这篇报道没有深挖拐卖妇女儿童背后的政府不力和性别不平等的根源,没有探讨为什么农村的教育条件如此恶劣以及如何改善,只一个劲儿地歌颂郜艳敏的高尚人格,歌颂她的伟大。
  
  文章评论称,对郜艳敏的歌颂,和劝受家暴妇女给丈夫一个拥抱以及女德班的逻辑是一样的。它们都逼迫那些境地已经十分悲惨的妇女通过“原谅”获得解脱。女人就是要恪守妇道,就是要不离不弃,就是要忍,因为你还有“女人的责任”。
  
  让她过上正常人的生活
  
  这篇文章传递的是什么价值观!网友们纷纷要求惩罚人贩子、买方,更多的网友则开始反思这出黑色荒诞剧,“一个悲剧如何能提炼出感动?”
  
  @路盲大人:这是彻头彻尾的法治缺失的悲剧与荒诞剧。如:1.村里普遍文盲、最高学历是被拐来的初中生,无专职教师;2.大半媳妇是买来的,而无人管;3.实情经媒体曝光并拍成电影而大白天下后,本应依法使正义得以伸张,但却以受害者被评为最美教师收场,当地政府不仅不弥补过错还故意阻挠曝光……
  
  @费飞:本来应该去《今日说法》的拐卖妇女问题,却活生生去了《感动中国》宣扬女性无私奉献的精神。
  
  @青鲤君:教育落后就掏钱出来办教育,拐卖妇女儿童就抓起来坐牢。让一个受害者站出来撑起一片天,演苦情戏,该担责的全坐一旁感动得抹眼泪……
  
  @王鱼:明明是被拐到大山里,结果却成了嫁给大山,生生地把一宗犯罪的丑闻变成了感动中国的正能量,如此把坏事变好事,法律底线何在?道德底线何在?
  
  澎湃新闻表示,当时媒体的关注点在于“被拐卖依然以德报怨的奉献精神”和“当地乡镇干部对楷模精神的抹杀”,而今天的人们则开始反思这种病态的“自我奉献”是否值得表彰。
  
  @殷小畔春眠不觉晓则希望公众能放过郜艳敏:“不管对社会有什么样的警示意义,反复提及或惩治她的丈夫,都是对她和孩子的重复伤害,并且,如果没有那篇文章,你们又怎么会知道这件事。”
  
  没受到惩罚的何止人贩子,有网友表示,“青少年犯罪暴力比例如此之高,又是殴打又是拍裸照,却得不到严厉的惩罚,这叫法不责少;老年人各种诬陷救助他们的好人,明明是敲诈勒索,但就因为是老人,往往是批评教育了事,这叫法不责老……在对这些行为进行宽赦的时候,谁来为那些悲惨的受害者负责呢?”
  
  快要失业的“乡村教师”
  
  21年了,在网友们的集体@之下,公安部打拐办主任@陈士渠29日发微博称,对人贩子必须严惩,买主也必须追究刑事责任。对受害人应当救助,不能纵容拐卖、同情买主,已部署当地警方调查。
  
  南方都市报记者采访了郜艳敏,她称自己仍是曲阳县下岸村的“临时代课教师”,现在已不愿多提过去,而且“平时都不怎么上网”,“谢谢大家的关心”。
  
  稿件作者、燕赵都市报记者祁胜勇昨日称,这篇稿子是2013年河北省评选最美乡村教师时,为郜艳敏写的“评选材料”,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新闻报道,“在此之前,我们曾详细报道了她的人生遭遇。保定市公安局还专门成立了调查组调查此案,但由于人贩子作案手法隐蔽,被拐时间已经过去了十几年,调查没有结果。”
  
  祁胜勇称,郜艳敏目前一个月仅有500元代课费,但她现在更担心的是学前班也会被取消,那她就真的要失业了。
  
  被拐山村21年,担任代课教师近15年,被媒体关注近10年,郜艳敏步入中年,儿女绕膝,她成了感动人物,可她的命运仍旧停留在山村,仍然是代课教师,拐卖她的人贩子不知所踪,买下她的公婆依旧由她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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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王一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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