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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军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2013/7/8 10:13:02    来源: 三门峡日报 移动用户编发smxsjb至10658300订三门峡手机报,3元/月,不收GPRS流量费
       人民网北京7月8日电 (杨孟辰 张雨 王天乐)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案刚刚宣判,北京市二中院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一审判处刘志军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此前有媒体曾报道,6月14日,一审开庭五日后,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的辩护律师钱列阳和娄秋琴再次来到秦城监狱,在会见室,刘志军告诉自己的辩护律师“无论生死,都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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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师宝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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