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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利率调为3.5%
2012/7/1 21:29:0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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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7月1日起,河南省2012年缴费年度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利率确定为3.5%,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存储额也将随之调整,期限至明年6月30日。 按照规定,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按照职工工资收入的17%费率记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利率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每年参考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且不得低于同期1年期居民个人储蓄存款利率计息。 河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目前人民银行公布的存款1年期利率为3.25%,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将2012缴费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确定为3.5%。 |
作者:王红
网络编辑:曹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