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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清缴整治低俗音像制品取得阶段性成果
2009/6/17 20:57:49 来源:
三门峡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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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透露,为了巩固清缴整治低俗音像制品专项行动阶段性成果,全国“扫黄打非”办下发了《关于继续开展清缴整治低俗音像制品专项行动的通知》,决定将专项行动延至7月底,下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企业自律、主管主办单位管理和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监管的长效机制,以确保音像行业坚持正确出版方向。 自4月12日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已查缴低俗非法音像制品600余万件,先后处理了10家出版、复制、发行单位,有效遏制了低俗音像制品蔓延的势头。 通知指出,专项行动下一阶段工作主要包括:一是对照已公布的701种低俗音像制品目录继续收缴。目前,全国“扫黄打非”办先后发布了两批共422种低俗音像制品目录,第三批目录共279种也将即日下发。 二是各地“扫黄打非”办将于6月20日至7月10日对音像出版、复制、发行单位进行检查。对于各地各部门上报的企业自查和检查情况,全国“扫黄打非”办将对重点地区进行抽查,发现问题依法严惩,实行一票否决。 三是建立音像行业监管长效机制,即出版单位严格实行“三审”制,指定专人负责版号管理,完善复制委托书使用管理制度和SID码制度;发行单位严格进货渠道,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买卖版号;经营单位在进入出版物批发市场前,须向市场管理机构报送审验样本;主管主办单位严格按照《关于出版单位的主办单位和主管单位职责的暂行规定》加强领导和管理;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音像出版单位的监管,完善版号、委托书管理制度和日常检查制度。 四是明确各地“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负责人是专项行动的第一责任人,对整治不力、失职渎职人员,要坚决追究主管部门责任人的责任。 6月25日,全国“扫黄打非”办、中央宣传部、新闻出版总署将联合召开全国音像出版、复制、发行单位法人工作座谈会,部署从企业自律层面、主管主办单位管理层面、政府部门依法监管层面,建立健全相关的内部管理和市场监管机制。 (据新华社) |
作者: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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