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办:三门峡日报社主办 版权所有 © 1999-2012 运营维护:三门峡日报社网络技术部
<> 技术支持:(0398)2981119 <> 支持:smx_rb@163.com 地址:河南省三门峡市崤山路中段17号
<> 建议您使用IE6以上版本,1024X768或以上屏幕分辨率以达到最佳浏览效果 豫ICP备12008648号-1
本网站所刊发的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均为西部在线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转载使用
尊重农民消费选择权
2010/1/29 11:37:00 来源:
三门峡日报
移动用户编发smxsjb至10658300订三门峡手机报,3元/月,不收GPRS流量费
湖南省确定2010年“家电下乡”新增品种时,有关部门邀请20名农民代表参加听证会。经过讨论和投票,燃气灶以1票优势成为新增产品。这个结果给启动农村消费市场提供了有益借鉴。 本次听证会上,农民代表提出了很多意见。比如燃气灶,不少人认为是城市中广泛使用的东西,在农村不适用。实际上,湖南农村虽然没有通燃气管道,燃气罐却相当普遍,对燃气灶的需求比较强烈。一般燃气灶的价格都在一两千元,不算便宜,如果纳入“家电下乡”范围,可以降低农村消费者购买成本。还有电磁炉、微波炉虽然已在“家电下乡”产品目录中,但对于农村消费者并不适用,希望能让电饭煲进入目录。 作为扩大内需、启动农村消费市场的一项重要举措,“家电下乡”政策实施两年多以来硕果累累,仅湖南省下乡的家电产品销售量已达222万台,销售额40.6亿元。但是,“家电下乡”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部分家电销售价格超过设定的最高限价、更换中标标志以次充好以及领取补贴程序繁琐、农民需要的某些家电品种不在下乡之列等。 这些问题的症结就在于,制订“家电下乡”目录的有关部门对农村消费者的需要调查研究不够。 农民是“家电下乡”的消费者,要使这一举措在农村起到拉动内需的作用,就必须以农村消费者需求为导向,而不是闭门造车,确定哪些产品下乡。 为保证“家电下乡”真正让农民得到实惠,有关部门应认真总结经验,以人民满意不满意为根本标准不断改进工作。 |
作者:新华社记者 李丹
网络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