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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县检察院被省检察院荣记集体二等功
2014/9/16 23:06:1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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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省检察院作出对全省7个集体进行记功的决定,陕县检察院被荣记集体二等功,是本次表彰中唯一一个县级院记功集体,也是陕县检察院继2012年7月被省检察院记集体二等功以来,再次受到省检察院记功表彰。 2013年以来,陕县检察院深入践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依法履行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职责,重点打击重大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和严重影响群众安全的多发性犯罪;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研究制定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暂行规定,降低羁押率,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依法妥善处理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拓宽群众利益表达渠道,完善检察长接待来访日制度,实行来访人员点名接访、预约接访,确保涉检信访案件息诉率百分之百的目标;依法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在2013年河南省检察院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排名中,位居全省167个基层院第2名;立足检察职能,深入做好工程建设、水利建设、涉农资金管理、惠农富农政策落实等重点工作职务犯罪预防。对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全部开展个案预防,帮助发案单位建章立制,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提高防范职务犯罪能力。该院先后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状,被团中央授予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为全国检察机关严肃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先进集体,被省委宣传部授予全省先进基层党校等荣誉称号。(王尉) |
作者:王尉
网络编辑:王一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