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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县法院:积极探索“非诉行政执行约谈制度”
2013/5/9 0:19:44    来源: 三门峡日报 移动用户编发smxsjb至10658300订三门峡手机报,3元/月,不收GPRS流量费

  

  本报讯  日前,陕县法院行政庭在审查陕县交通运输局申请执行的一起非诉行政执行案件时,通过与当事人进行约谈,仅用7天时间,行政争议即得到化解。

  去年6月,陕县路政执法人员在公路上巡查时,发现一企业非法在公路控制范围内建筑围墙,经过执法人员现场勘查、询问、取证,对该公司进行行政处罚。该处罚决定生效后,该企业既未申请行政复议,又未提起行政诉讼。今年2月,陕县交通路政管理所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时行政庭人员先和执法人员交流执法情况,又向被执行人确认了行政机关的送达处罚决定书的时间,询问了是否告知其有关权利义务等,全面掌握了该企业违反《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违法行为和事实,又用灵活的方式与双方沟通,最后该企业主动改正错误,并交纳罚款。

  据悉,自去年以来,该院行政庭积极探索“非诉行政执行约谈制度”,审判人员在申请时进行约谈,收到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材料后,针对行政处罚的依据、裁量的幅度、送达的形式、申辩及争议的解决、救济途径等方面对行政机关进行约谈,发现问题,建议其解决行政争议的方式。在审查时进行约谈,通知行政相对人一方到办公室,全面告知其权利义务,讲明可能出现的几种审查结果,提高其对执行结果的承受能力。通过以上两个环节的约谈,引导相对人明事明理,主动和解,化解行政争议。截至目前,该院行政庭通过“非诉行政执行约谈制度”,化解行政争议案件6起,不仅使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行为得以纠正,而且也使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为促进依法行政起到了推动作用。                (介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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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介震 网络编辑:师宝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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