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挎包忘饭店 邻座“顺手牵”
律师:邻座食客如拒不归还,就可能构成侵占罪
2015/1/26 22:59:37    来源: 西部晨风 移动用户编发smxsjb至10658300订三门峡手机报,3元/月,不收GPRS流量费

  1月25日19时许,郑州市的刘先生和朋友到该市一家拉面馆吃饭,把自己的棕色方形挎包放在左手边的椅子上,离开时忘记拿走,等回来找时却不见包的踪影,随即报了警。警方介入调查,证实是邻桌的食客将包拿走。律师表示,该食客“顺手牵羊”的行为涉嫌侵占犯罪。

  刘先生说,当天他报警后,还询问了饭店工作人员,饭店负责人杨先生带他查看了监控录像。录像显示,刘先生和朋友离开后,一名女服务员在清理他们的餐桌时,发现一个挎包忘在椅子上,便跟邻桌就餐的一名蓝衣男子说话,似乎在问些什么。据饭店负责人杨先生回忆,该服务员说的是“这是谁的包”。录像中,服务员问了蓝衣食客后,这名食客随手就把挎包放在了自己右手边的椅子上。大约2分钟后,该男子吃完饭离开时把挎包也带走了。

  目前,当地公安部门已介入调查该案。郑州豫龙律师事务所律师陈留霞介绍,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构成侵占罪,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此外,根据河南省2013年发布的《关于适用新刑法有关条款中犯罪数额、情节规定的座谈纪要》,侵占数额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因此,蓝衣男子的行为涉嫌构成侵占罪。 (赵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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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王一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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