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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存量房网上交易管理办法》政策问答(二)
2015/9/9 0:18:09    来源: 三门峡日报 移动用户编发smxsjb至10658300订三门峡手机报,3元/月,不收GPRS流量费

  

  五、挂牌房源信息包括哪些内容?

  答:主要包括房屋的性质、建筑面积、结构、坐落、层数、户型、用途、房地产交易条件等。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促成交易的还应包括房地产经纪机构名称、联系方式和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姓名、联系方式等。

  六、房地产经纪机构在接受房地产经纪业务委托时,应履行哪些义务?

  答:房地产经纪机构接受存量房交易经纪业务时,应当询问、核实、查验拟出售房屋的性质、权利状况、自然状况、权属证书、权利人的行为能力、委托人身份等证明和材料。

  委托出售的房屋有权属不清、授权不明,被依法征收、被没收、已办理异议登记、被查封以及其他不具备上市交易条件的情况,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接受委托。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权利人委托出售房屋,应由其监护人办理出售存量房委托手续。

  房地产经纪机构对申请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不得利用存量房交易网上备案系统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和其他交易信息。

  房地产经纪机构通过其他信息平台发布同一房源的信息,应与在存量房交易网上备案系统发布的信息保持一致。

  七、没有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促成交易的双方当事人如何进行网签?

  答:存量房交易尽管大多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撮合成交,但也有部分存量房直接申请挂牌和成交。为方便“对手交易”,三门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一个自行成交服务窗口,对于交易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存量房交易意向的,可到三门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服务窗口或经纪机构办理存量房网上交易。同时,为防止“黑中介”利用自行成交服务窗口进行违规从事经纪业务,使用自助业务功能时,要求双方当事人签署自行成交声明,让“黑中介”无处藏身。

  八、经济适用房、集资建房等政策性住房,申请房源信息挂牌时应注意什么?

  答:政策性住房交易,根据国家规定,上市交易前必须履行审批手续。因此,经济适用房、集资建房等政策性住房,须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上市后,方可申请房源挂牌。

  九、二手房网上交易流程有哪些?

  答:(一)通过中介机构挂牌实现的房地产交易流程

  1.网上挂牌(房源信息发布):

  (1)产权资料审查

  房屋权属人(以下简称“业主”)到中介机构提供业主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拟转让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发布房源信息。中介机构工作人员现场核对资料无误后,方能进一步操作。对业主委托他人办理的,委托人须出示经公证的业主委托书。

  (2)房源信息审查

  中介机构工作人员登录“三门峡市存量房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输入房产证号码、业主姓名及身份证号码进行查询,核实业主提供的房产证信息是否与系统上该房屋的登记信息相符,是否存在限制交易情况;如信息相符,且不存在限制交易的情况,则该房屋为可出售房屋。

  (3)签署中介委托合同

  经查询核实,如属可出售房屋,则由中介机构与业主签订中介委托合同。

  (4)信息发布显示

  “三门峡市存量房网上交易系统”实时公开发布房源挂牌信息,具体显示房产基础信息、委托中介机构(一家或多家)基础信息、意向交易价格条件等相关信息。

  (5)信息发布终止

  根据有关规定,如设定时间已到期,系统将自动取消该房产的挂牌信息。

  (6)信息发布续期

  设定时间到期后,如挂牌的房产尚未成功出售,业主可与委托中介机构重新办理网上挂牌业务。

  2.网上签约:

  (1)三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促成购房人与业主就房产交易的具体事宜协商达成一致后,中介机构、买方和 卖方三方应签订《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中介机构在签订《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后,应协助存量房买卖双方尽快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

  (2)网上打印《三门峡市存量房买卖合同》。(中介机构)签订《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后,中介机构在系统调出《三门峡市存量房买卖合同》,输入合同条款,让交易双方进行核对,如双方没有新条款补充或修改的,中介机构应打印《三门峡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存量房买卖双方应当网上签订《三门峡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后尽快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

  3.签约鉴证(房管部门)

  (1)交易双方应当携带及提供如下资料:

  ①双方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还);

  ②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③《三门峡市存量房买卖合同》;

  ④其他必要材料。

  (2)房管部门进行实物档案查档,核对上述资料无误后,登录“三门峡市存量房网上交易系统”,调出相对应的《三门峡市存量房买卖合同》进行核对。  

  (3)过户办理

  买卖双方提交房屋买卖需提供或填写的资料后,由房管部门正式受理房屋转移登记。

  (二)买卖双方自行交易的,可到三门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服务窗口或经纪机构办理存量房网上交易。

  十、消费者在三门峡市区买二手房必须网上签约吗?

  答:是的。根据三门峡市住建局出台《三门峡市存量房网上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自2015年8月份起,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存量房进行买卖的,当事人在申请转移登记前均需进行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也就是说,不管是自行成交还是通过经纪公司成交,买卖双方当事人在申请转移登记前均需进行二手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

  十一、如何进行网上签约?

  答:网上签约的操作分为四步走:(一)二手房买卖双方协商合同的相关条款内容;(二)经纪机构操作人员登录“三门峡市存量房网上交易系统”,在线填写买卖合同的有关内容;(三)合同提交完毕后,操作人员联机打印《三门峡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四)买卖双方与经纪机构签字盖章后,当事人持相关材料到房屋交易登记部门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十二、是不是每一家中介公司都可以进行网络签约?

  答:根据《三门峡市存量房网上交易管理办法》,房地产中介公司应当向市住建局认可的第三方数字证书提供商申办数字证书,签署并承诺遵守《三门峡市存量房网上交易系统使用承诺书》,才可以进行网签。

  十三、通过中介公司成交,只能委托一家公司吗?

  答:根据文件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办理二手房经纪合同业务时,必须接受房屋权属人的委托并签订中介服务合同。委托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独家委托,也就是委托人只委托一家经纪机构;另一种是多家委托,即委托人可以委托多家经纪机构发布信息。需要说明的是,如果业主约定独家委托的,不得再通过其他经纪机构发布房源信息。如未约定独家委托的,由第一家经纪机构发布房源信息后,其他经纪机构则不能修改房源信息,但可以促成买卖双方达成房产交易。

  十四、交易双方当事人在申请房屋转移登记前,合同主要条款发生变化,应该怎么办?

  答:买卖双方未达成交易、合同中买受人或合同主要条款发生变化的,当事人或房地产经纪机构可到相应服务窗口办理网上信息注销。该房屋重新交易的,须再次进行网上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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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本报记者 陈林道 网络编辑:王一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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