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滨区人民法院: 2013年9月25日11时40分许,男子王某在三门峡市某小学附近,因孩子之间在校内发生纠纷,与李某发生争执。王某手推李某,致李某摔倒,造成胯部等处受伤。经鉴定,李某人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事发后,王某逃跑被网上追逃。2019年8月24日,王某潜回三门峡后在市郊一个村庄的小商店门口被公安机关抓获。王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日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26日,王某赔偿李某家属55000元,取得了李某家属谅解。在审查起诉阶段,王某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公诉机关以王某犯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2020年8月15日,此案在湖滨区人民法院刑事智慧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由审判员刘伟适用简易程序独任审判,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媒体记者及社会各界群众130余人旁听观摩,部分旁听人员现场发表意见。 9时30分,庭审准时开始。审判员询问了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意见,告知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及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审查了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认罪认罚具结书》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依次有序进行。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审理,法庭当庭宣判: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 休庭期间进行了现场互动,对旁听人员进行问卷调查,征求对该案审判的意见和建议,并当场宣布结果,认为被告人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宣告缓刑一年的有97人,占被调查人数的78.9%,大多旁听人员支持判决结果。随后还现场释法答疑,旁听人员积极踊跃发问,案件审判法官、出庭支持公诉的检察官均认真予以解答,受到大家的高度评价。 据悉,为开展好“公众开放日·请您当法官”活动,该院通过“线上三门峡”APP开通报名渠道,并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网站等发出公告进行宣传,向全社会发出邀请;还邀请参加活动人员参观了该院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湖滨区人民调解中心派驻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室等处,大家对湖滨区人民法院的文化氛围营造和干警们的精神面貌大加赞誉。张传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