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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县刑警网劝迷途少女回家
2014/11/18 22:29:18    来源: 三门峡日报 移动用户编发smxsjb至10658300订三门峡手机报,3元/月,不收GPRS流量费

    本报讯 14岁少女外出打工,没有挣到钱,也不想回家,玩起了失踪。陕县刑警仔细排查线索,在网上与少女见面,并以第三人的身份智劝,终于使迷途少女醒悟,在11月15日重新回到亲人的身边。 

  9月10日,陕县公安局刑警大队观音堂中队接到报警,9月1日,家住陕县观音堂镇的秦某、李某14岁的女儿秦某某今年3月离家,至今下落不明。接到报警后,刑警观音堂中队中队长刘建国立即带领侦查员在观音堂派出所先期调查的基础上,进行走访调查并采集秦某某母亲和哥哥的血样。经调查得知,秦某某今年3月27日同其哥哥一块和段某等人去三门峡市区玩,第二天早上因秦某某不愿回家,哥哥一人独自回家。据哥哥反映,秦某某曾在网上聊天时对其说在洛阳打工,随后秦某某便失去联系。考虑到秦某某为未成年少女以及其家人焦虑的心情,刘建国带领侦查员重新对秦某某的社会关系和好友等信息进行逐一排查比对,相互印证。经过大量的印证排查,成功锁定秦某某的好友吴某,经进一步调查后,侦查员确认了吴某的身份并找到吴某询问秦某某的下落。根据吴某提供的线索,侦查员立即行动,一方面让秦某某的朋友劝说秦某某回家,另一方面在网上加秦某某为好友,旁敲侧击,以第三者的身份分析秦某某家人心急如焚的心情,批评秦某某不顾及亲朋好友的感受,劝说教育让秦某某赶快回家。经过努力,秦某某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会马上回家。11月15日,秦某某坐大巴车回到家中,其母见到女儿后喜极而泣。 

  经查,秦某某到三门峡市区两天后和渑池县英豪镇的梁某一块约好去洛阳打工。到洛阳停留两天后,因未找到工作就从洛阳坐车去山西临汾市。在山西临汾市,她和梁某找了一家酒吧打工。工作两天后梁某嫌累便辞工回家,留下秦某某一人。秦某某在山西临汾谈了一个男朋友加上没挣到钱便不愿回家,又怕家人督促其回家,遂一直不与家人联系。  (李安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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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徐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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