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河南省环保厅向社会公布了7月份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序结果,18个省辖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前5名为南阳、商丘、许昌、濮阳、信阳,后5位为郑州、济源、鹤壁、焦作、安阳;10个省直管县(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前3位为新蔡、汝州、鹿邑,后3位为巩义、兰考、固始。
按优良天数由多到少排序,18个省辖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前5位为商丘、洛阳、南阳、驻马店、濮阳和周口并列第五,后5位为三门峡、焦作、安阳、漯河、济源;10个省直管县(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前3位为汝州、永城、新蔡,后3位为邓州、兰考、固始。
监测数据表明,7月份,18个省辖市、10个省直管县(市)PM2.5月均浓度环比分别下降31.5%和45.7%。与上月相比,我省重污染天气大幅度减少。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老标准评价,7月份,18个省辖市、10个省直管县(市)均未出现重污染天气;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新标准评价,18个省辖市共有2天出现重度污染天气,先后发生在安阳、焦作、济源3市;10个省直管县(市)未出现重度污染天气。
据省环保厅介绍,随着我省加快实施蓝天工程行动计划,各项措施的效果在逐步显现。上半年,全省20家钢铁企业41台烧结机全部完成了脱硫治理,149台燃煤机组中已有80台完成了烟气脱硝和烟尘提标改造,23条水泥熟料生产线中有13条完成了脱硝改造和烟尘提标治理;439台燃煤锅炉中已拆改186台;28.2万辆黄标车年度淘汰任务中已完成14万多辆。
同时,各地不断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力度,郑州、洛阳等7个省辖市划定了高污染燃料禁烧区并实施监督管理,13个省辖市、8个省直管县(市)出台了扬尘治理规定;郑州市减免中直、省直和部队单位热力、燃气入网费用约1.09亿元,对扬尘治理实施财政扣款和“第三方治理”;安阳、鹤壁、焦作等地对锅炉拆改工作实行财政奖罚,推动各项任务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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