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旧版回顾
用户名 密码 登陆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三门峡日报 -> 日报八版 -> 内容
三门峡市政府原市绒布厂小区棚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自行放弃原市绒布厂小区企业国有房屋 认定确权的职工住户名单及相关情况的公示
2020/8/17 22:32:09    来源: 三门峡日报 移动用户编发smxsjb至10658300订三门峡手机报,3元/月,不收GPRS流量费

    为妥善解决原市绒布厂小区困难职工住户的住房安全和困难问题,市政府采用棚改和旧城提质改造等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快推进原市绒布厂小区改造项目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规定,我办严格按照市政府确定的“先房改、后棚改”的工作程序和“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依法合规、分类处理、让利群众、住户自愿,确保公平、公正、公开”“一处一户、一户一处”“地随房走”的基本原则,采取直接房改和国有资产量化处置(协议转让)的政策方式让利给群众,将小区内职工住户租赁居住(使用)的原企业国有房屋产权依规按程序认定确权给职工住户本人。职工住户自愿签订转让协议,并取得100%产权后,依规达到被征收人的条件;不签订转让协议或未在规定日期内签订转让协议的职工住户,按自行放弃原企业国有房屋协议转让规定的受让权,属自行放弃购房权益,所租赁(使用)的原企业国有房屋的租赁(使用)权从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公告之日起一律终止,其房屋按原企业国有房产进行征收处置,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同时,市政府为租房者继续异地提供租房,现将放弃购房权益、需要继续租房安置的职工住户(户主)名单及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职工住户(户主)名单:王丽莉、李冬琴、常洪海、马建强、芦元伟、杨武娃、梁方稠、李根元、宋红义、卫铜安、党小平、徐峰、侯武成、李建国、赵绿花、年秀云、周金玉、刘西勤、黄留根、李林超、张东升、张振义、孙共林。

    二、以上住户中符合公(廉)租房条件的,可在本公示之日起依规按程序向相关部门申请公租房,予以优先安置;不符合公(廉)租房条件的,在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公告之日起自行租房并搬出原企业国有房屋。

    三、以上住户在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公告之日起,按规定时间搬出原企业国有房屋的,可享受搬迁有关奖励。

    四、通过继续租房安置的有关情况一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本公示时间:2020年8月18日—2020年8月28日。

    六、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及时与小区职工住户总代表联系。

    联系电话:13613981059  17087842167  15936877519

    七、公示期到若无异议,本办将此名单及相关情况以正式文件送交相关部门。

    三门峡市政府原市绒布厂小区棚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17日

分享到:
网络编辑:李鲁

新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