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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公安厅——出台六条严规 规范交警执法
2007/1/23 9:29:21    来源: 三门峡日报 移动用户编发smxsjb至10658300订三门峡手机报,3元/月,不收GPRS流量费
  本报讯 从1月20日起,凡是发现民警违规发放机动车号牌、办关系证、买卖驾驶证等现象,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或开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月21日,笔者从河南省公安厅获悉,省公安厅为规范交警执法,1月19日再出六条严规。   这六条规定包括:民警上路执勤要佩戴河南交通警察执勤证,处罚交通违法行为要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严禁处理交通违法行为不当场告知违法事实,不及时消除违法状态;严禁违反规定扣留车辆及行驶证、驾驶证和车辆号牌;严禁随意拦截正常行驶的车辆等等。违反规定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开除。 办理机动车号牌必须做到证明、凭证齐全,符合《机动车登记规定》。严禁为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机动车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违反规定的,予以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或开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核发机动车驾驶证必须做到申请人体检合格,考试项目齐全,考试成绩合格,符合驾驶人考试程序规定。严禁为不符合驾驶证许可条件人员、未经考试或者考试不合格人员办理考试合格手续或者核发机动车驾驶证等。违反规定的,予以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或开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事故处理民警要严格遵守《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充分提取现场证据,依法、及时、公正、准确认定事故责任,做好损害赔偿调解工作,依法处理事故责任人等。违反规定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开除。   交通协管员要经县级以上政府批准,公开招聘,按照国家政策签订劳动合同。凡是未经批准、未按程序招聘的,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交通协管员必须在交通警察的带领下开展交通管理工作,不得单独上道路执勤。   据悉,省公安厅在出台六条严规的同时,即日起在全省交警系统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教育整顿,针对个别车管所工作规范机制不健全,少数民警违规发放机动车号牌、办关系证、买卖驾照等进行集中教育整顿。 (李红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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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本报综合报道 网络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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