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提示 2013年,我省城镇居民收入没跑过GDP,农民收入也在2012年“超车”后被“追平”,“钱袋子”鼓起来的速度似乎慢了下来,但这不影响咱今年的“收入信心”——2014年,我省将促进城乡居民增收,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关键词:收入 解读专家:河南省科学院副院长张占仓 河南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谷建全 报告摘要 2013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30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8400元,分别实际增长7%和9%左右。 2014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9%左右。 促进城市居民增收。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回望2013: 为啥涨工资的“猛劲”降了? 专家解读 省社科学院副院长谷建全:7%和9%,在全国处于中等水平。说明我们已经做出很大努力。2013年,全国经济发展下行压力非常大,产业结构调整压力非常大,取得这样的发展效果来之不易。 省科学院副院长张占仓:城镇居民收入增速放缓,是因企业发展压力太大,不少企业经济效益下滑,部分行业企业经营困难是影响收入增长的主因。企业利润部分明显增长趋慢,企业员工加薪比例很低。 现象透视: 挣钱速度放缓了,可渠道却多了 “钱袋子”鼓得慢了,可赚钱渠道多了。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要促进城乡居民增收,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 专家解读 省科学院副院长张占仓:居民财产性收入,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关注的一个问题。过去不太重视财产性收入,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财产性收入在居民收入中占的比重越来越大。只有这块稳定下来,逐步增长,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才有基础。2013年前三季度河南统计数据显示,工资性收入的贡献率已经较2012年有所下降,财产性收入涨了起来,城镇居民收入分配结构有所完善,增加除工资性收入外的其他收入是其发展趋势。 2012年,农民收入增速曾超过GDP,达到11.3%,当年的城镇居民收入则没跑过GDP。2013年,农民收入增长虽与GDP持平,但仍比城镇居民收入增速快。 专家解读 省科学院副院长张占仓: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基数小,增长较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快。只有坚持不懈采取措施,让农民收入提高,城乡发展失衡问题才能逆转。目前,全省正在做宅基地确权,让农民的房屋有产权证,不仅可以自己住,而且还能租赁交易,这将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 促进增收:最低工资标准“适时而动” 今年起,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将得以提高,省长谢伏瞻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在促进城乡居民增收方面,“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专家解读 省社科学院副院长谷建全:毫无疑问,城镇职工特别是低收入职工将被惠及。根据经济发展、物价变动等因素,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既能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要素配置和价格形成中的基础性作用,还能更好地发挥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控作用,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增加低收入者收入,调节过高收入。 相关补充 最低工资标准政策 目前我省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是在2013年1月1日调整的,因行政区域分为一、二、三类,分别执行高、中、低三档工资标准,为1240元、1100元、960元,每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1.7元、10.4元、9元。自2010年以来,我省曾连续三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解释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者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前提下,所应得的最低劳动报酬,是满足普通劳动者及其赡养人口基本生活的基本保障。 关心问题: 今年腰包会更鼓吗? 老百姓最关心的是2014年收入会不会增加,政府工作报告中将增收目标定为9%。 专家解读 省科学院副院长张占仓:收入增加是肯定的,这个增速高于7%。一方面,部分行业企业经营困难,有可能对今年城镇职工和外出务工农民工资性收入增速造成一定影响,另一方面,两个收入指标预期增长9%左右,体现了经济发展与居民收入基本同步的要求,更有利于引导各地更加注重改善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