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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欺诈又出新招 “现金收房”欺上瞒下吃差价
2004/9/22 9:43:53    来源: 三门峡日报 移动用户编发smxsjb至10658300订三门峡手机报,3元/月,不收GPRS流量费
“现金收购二手房”,如今这样的招牌在许多房展会上都能看到:房屋中介一手交钱、房主一手交房,猛一看买卖很"透明"。其实不然,一位业内资深人士告诉记者,这种看似钱房两清的简单交易,实际上却蕴藏着欺上瞒下,乱吃差价,非法牟取暴利的黑幕。 ○假意替房主办手续,实际以 房屋为诱饵,恶意诈骗房客全年房租 今年3月份,王女士的父亲因病住院,需要一笔不小的费用来做手术。王女士决定找房屋中介出售位于西坝河附近的一套闲置房。3天后,一家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向王女士提出,可以一次性用现金付清房款。王女士与这个小伙子达成交易:房屋以25万元成交。 由于王女士家中事务繁忙,该中介公司就建议王女士办理《全权委托公证》,由房地产中介公司代理。并美其名曰:办理更名、过户之类的手续就不用再麻烦房主本人去办了。王女士于是就签字公证,收取了全额房款,并将房产证交给了这家公司。 可是三个月后,某银行工作人员三番五次打电话找王女士,催她速到银行缴纳所欠的贷款和利息。与此同时,公安机关也找到王女士,向她了解一起租金诈骗案的情况。这时,王女士才恍然大悟:这家不法中介拿着王女士所签的《全权委托公证》及房产证,到银行进行了抵押变现,并冒充房东代理,将房租给一个学生。然后就拿着房客的全年房租卷款逃跑了,却给王女士留下一堆“烂账”。 ○低买高卖,一转手吞食房主10万元 无独有偶,私企老板张先生也是通过所谓“现金收购”出售的房子。前不久,想卖一套两居室的他找到一家房屋中介公司,协商卖价30万元。公司提出,由中介预支40%的房屋订金款,剩余房款中介公司承诺待二个月后卖出房子另行支付。 第二天,张先生把房产证交给中介,然后拿到了中介公司支付的12万元订金。不到两个月房子卖掉了,张先生与公司又签订了一份《全权委托公证》协议,由公司代其办理过户等相关手续。而两个星期后,张先生偶然得知,自己的房子被中介公司卖了40万元高价,吃出了整整10万元的差价。 业内人士还告诉记者,不法中介除了直接与业主讨价还价进行现金收房,低价进高价出吃取差价外,有时还会伪装成个人购房者,与业主谈好房价后,再与业主一同去公证处办理房屋出售《全权委托公证》,粗心的业主往往在收到房款后便将房产证交给对方,以至上当受骗。   ○专家提醒,房产过户环节非常关键,房屋交易买卖双方一定要见面,正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据了解,按照市国土房管局发布的《关于加强本市房地产经纪行为的通知》要求,房地产中介公司被禁止隐瞒重要事实,提供虚假交易机会,以及采取欺诈、恶意串通等手段损害当事人合法利益,或者向当事人收取佣金以外的酬金或差价。而“现金收房"正是不法中介利用“一次性付全房款”的噱头吸引卖房人,以自己的业务优势和信息优势欺瞒交易者,获取除佣金之外的其它高额收入。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律规定,也违背了房产经纪应有的公开、公平、公正的职业操守,损害了买卖双方的利益,同时也损害了行业信誉。 专家提醒消费者,房产过户才是出售房屋的最关键环节,千万不能搞一手交钱一手交房的快速交易,仅仅做公证并不能算是法律意义上的房产买卖。同时,买卖双方一定要见面,坐下来当面将价格谈清楚,并正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不要通过中间人传话而造成经济损失。此外,心急用钱和图省事的业主,更要格外警惕“现金收购”的交易把戏,防止不法中介牟取暴利。(刘扬 吴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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