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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灵宝法院圆满执结
2014/11/3 23:42:55    来源: 西部晨风 移动用户编发smxsjb至10658300订三门峡手机报,3元/月,不收GPRS流量费

  本报讯  “我是个外地人,从申请强制执行的那天,一直以为这只是一次遥遥无期的等待。可是当我看到你们迅速执行有了结果后,心中对你们除了感激还是感激……”10月29日,灵宝法院执行局办公室里,申请人成某对该院认真践行司法为民的举动表示感谢。

  2009年5月11日,龚某诉成某离婚一案经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龚某与成某离婚,龚某补偿成某人民币5万元。调解书生效当日龚某付成某4万元,余下的1万元迟迟未自觉履行义务,成某遂向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龚某在灵宝某驻军部队服役,新城区法院便委托灵宝法院代为执行该案。

  接到委托后,灵宝市法院委派具有丰富经验的执行员办理案件。执行员经调查,了解到龚某现已退伍,租住在灵宝市区,但执行员先后3次寻找龚某未果,便一边积极和龚某联系,希望其能主动履行义务,一边查询其有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在查询到被执行人龚某在某银行有一笔存款后,执行员立即准备法律文书,并依照相关法律扣划7100元到法院标的款账户。申请人成某在领到7100元补偿款时,表示主动放弃余款。至此,该案圆满执结。                       (姚晓军 席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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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王一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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