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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化解矛盾 七旬老人老有所依
2014/12/24 0:25:2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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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卢氏县法律援助中心接待了一位70多岁的老太太。经了解,这位老人姓杨,家住卢氏县横涧乡。杨老太太因年轻时不能生育收养了一个女儿,不久丈夫就去世了,她就带着收养的女儿,嫁到第二个丈夫的家里。第二个丈夫也有一个女儿,杨老太太就把养女、继女抚养成人,并都成了家。多年来,她一直同第二个丈夫以及继女共同生活,后来第二个丈夫也去世了,她就同继女儿女婿共同生活。 2013年9月,她的继女不幸得了脑梗偏瘫在床,她也常年有病无经济来源,遂到养女家里住。因长期缺乏沟通,杨老太太同养女之间话不投机,矛盾重重,同时养女认为自己没有赡养义务,让杨老太太去敬老院生活,她不愿意去,几个月来四处流浪。根据她的情况,法律援助中心认为必须尽快为她化解矛盾,解决安居问题。法律援助中心接待人员当即联系到她的养女,但她的养女拒绝赡养。 在卢氏县法律援助中心的多次协调沟通下,卢氏县法院为杨老太太办理了免交诉讼费手续,在最短时间内送达了传票,并决定到被告居住地横涧乡下柳村开庭。法庭上,她的援助律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释之以法的发言,打动了现场所有人,也使她的养女泣不成声,一场冰冻的亲情彻底消融。 (周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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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徐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