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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封特殊的感谢信[图]
2020/10/29 9:35:56    来源: 三门峡日报 移动用户编发smxsjb至10658300订三门峡手机报,3元/月,不收GPRS流量费

  10月22日,在湖滨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立案大厅,一位申请人快速将一页纸交到了湖滨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党立新手上,本以为是申请人反映问题,但仔细一看,是一封简短的感谢信。

  原来,申请人崔某在该院执行局办理完领取执行款手续,准备离开之际,恰逢党立新陪同省高院领导检查指导工作,崔某心情激动,急于表达对湖滨区法院执行工作的感谢与肯定,便仓促写了这样一封感谢信,尽管字迹稍显潦草,但感情表达真挚诚恳。省检查指导组获悉情况后,对湖滨区法院执行工作给予肯定。

  事情要从3年前说起,崔某诉张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湖滨区法院于2017年6月5日作出民事判决,张某支付崔某货款128.5万元及利息。张某上诉至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中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书生效后,张某未自觉履行法律义务,崔某于2017年11月13日向湖滨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件立案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执行决定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等手续。被执行人张某经多方查询财产,无能力履行法律义务,湖滨区法院将张某移送公安机关进行网上临控,并于2018年7月25日、2019年6月11日两次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后崔某反映,张某以河南某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名义和河南某科技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经调查属实,张某确有到期债权,执行干警立即向河南某科技公司送达了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限期履行通知书等,要求其结算张某工程款240万元,履行协助执行义务。

  河南某科技公司资金受多方监管,执行存在一定难度。经该院执行局主管领导张雯霞及郑辉执行团队多次协调、不懈努力,加大督促河南某科技公司进行工程款结算,10月22日,申请人崔某终于收到了第一笔执行款20万元,切实保障了其合法权益。

  湖滨区人民法院开展“崤函利剑”集中执行行动,忠诚履职、公正司法,坚定信心、干事创业,集中力量、集中时间为申请人办实事,通过一系列实招、硬招,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让当事人真正感受到司法的公开、公平、公正,进一步提升司法认同感,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方正   张传新   高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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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李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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