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第三届中国特色商品博览交易会(以下简称“特博会”)各项活动安全顺利进行,确保三门峡市区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报经三门峡市人民政府批准,特博会组委会决定,于2014年11月8日至11月12日每天8时至20时,对三门峡市区道路实施临时交通管制措施。现将交通管制期间有关注意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在三门峡市区道路上行驶的豫M小型汽车(含临时牌照车辆)实行单双号行驶制度,车牌号尾数为单号的(尾号为1、3、5、7、9)逢单日通行;尾数为双号的(尾号为2、4、6、8、0)逢双日通行。 二、三门峡市区所有道路,禁止大货车、长途大客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危化品车辆等一切货运车辆和大客车通行。 三、三门峡市区甘棠路以西、209国道以东、河堤南路以北、五原路以南的会展区域内道路,禁止机动车辆通行。 四、持有特博会布(撤)展通行证车辆在非布(撤)展时间内禁止驶入会展区域内道路,在会展区域外市区道路行驶,应遵守单双号行驶制度。 五、持有特博会通行证的车辆以及城市公交车辆、出租车辆,执勤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特种车辆不受交通管制限制。出租车在会展区域内道路(甘棠路五原路至209国道)实行由东向西单向通行,且在临时停靠站点即停即走。 六、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通过摄录设备和交通民警现场执勤的方法固定证据,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七、本通告所指的“市区”是指三门峡市湖滨区、经济开发区所辖区域内的建成道路,不含产业集聚区和310国道、209国道。 八、请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群众遵照通告要求,提前安排好工作、生活事宜。对因交通管制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支持。 九、本通告由特博会组委会负责解释。 特此通告 第三届中国特色商品博览交易会组委会 2014年1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