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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制度启动
2015/6/10 23:54:3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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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河南日报》报道 6月9日,记者从省卫生计生委获悉,备受关注的我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制度已全面开启。今后,我省年满60周岁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都将领到奖励扶助金,直至亡故。 此次新政策最大的亮点是,我省成为全国首个实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标准城乡统一的省份。同时,我省是继广东、陕西、湖南之后,第四个实行城镇独生子女奖励扶助制度的省份。 我省从2005年起,对部分农村地区实施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制度,但并未覆盖到城镇。这次新政不但让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同样享受到奖励扶助,而且奖励扶助标准参照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标准执行。从2015年1月1日起,对年满60周岁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都将领到不低于80元的奖励扶助金,直到亡故为止。 按照规定,享受新政策奖励扶助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具有本省户籍的城镇居民,或户口迁出本省但仍在本省领取退休金(养老金)的原本省城镇居民;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生育且目前现存一个子女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年满60周岁;未享受外省(区、市)同类奖励与扶助、国家计划生育特别扶助以及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的人员。 据悉,今年我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制度已开始实施,目前全省各地正在全面开展政策培训,奖励扶助对象申报时间定于7月1日至31日进行,今年奖励扶助资金预计在11月份下达。从明年起,申请时间定于每年1月15日前进行。 |
网络编辑:王一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