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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指导线 河南定新规
2006/6/19 9:30:22 来源:
三门峡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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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2006年工资指导线最新标准为:增长基准线为企业年度平均货币工资的17%,增长上限为企业年度平均货币工资的20%,增长下限为企业年度平均货币工资的3%。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工资处负责人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超过本省上年全部职工平均工资150%至200%的企业,确定工资增长幅度时不得突破基准线。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超过200%的企业,确定工资增长幅度时不得突破基准线的80%。 这位负责人说,工资指导线适用于全省城镇各类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分配。企业可根据情况参照,具体确定本年度职工工资增长幅度,但企业支付给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杨凌) |
作者:杨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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