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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18年河南技工院校将调至140所左右 在校生30万
2014/6/22 10:53:58    来源: 大河网-河南日报 移动用户编发smxsjb至10658300订三门峡手机报,3元/月,不收GPRS流量费

  记者6月20日获悉,由省人社厅制定的《河南省技工教育事业发展规划(2014-2018年)》日前已经省政府同意下发。根据规划,到2018年,全省技工院校调整至140所左右;同时,搭建技工院校与高等职业院校、普通高校之间的“立交桥”,完善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发展贯通办法,在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报名参加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考试时,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级工班毕业生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按照大专学历对待。
  
  《规划》提出了我省未来技工教育的发展目标:到2018年,全省技工院校调整至140所左右,其中技师学院20所、高级技工学校40所、普通技工学校80所。学制教育在校生规模达到30万人,年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50万人,累计为社会培养输送技能人才达300万人以上;建成20所国家级重点高级技工学校、12所全国示范性职业院校、17所省级示范性职业院校、46所特色职业院校,依托技工院校创建15个省级示范性公共实训鉴定基地、35个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全省技工院校专任教师接近1.5万人,学历合格率达到100%;建成100个特色突出的省级示范性品牌专业。
  
  《规划》提出,深化技工院校办学体制机制改革,探索公办民助、民办公助、股份制等多元化办学模式。依法落实民办技工院校、学生、教师与公办技工院校、学生、教师平等的法律地位,保障民办技工院校办学自主权,逐步提高民办技工院校在全省技工院校中的比例。推动职业教育公平,从2014年起,参照省属技工院校生均经费财政拨款办法,在全省公办技工院校推行生均经费财政拨款改革,普通技工学校和高级技工学校的生均公用经费拨付标准不低于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技师学院专项经费参照高等职业院校予以倾斜。
  
  《规划》强调,要将城乡新成长劳动力、城镇失业人员、企业在职职工、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退役士兵以及高校毕业生等城乡劳动者全部纳入职业培训范围,建立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培训层次多元、满足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需要的现代技工教育体系。要搭建技工院校与高等职业院校、普通高校之间的“立交桥”,建立各类课程标准与学分互认机制,鼓励大中专以上毕业生入读技工院校提高技能水平,扩大高校面向技工院校毕业生的招生规模,提高高职院校通过自主招生途径招收优秀技工院校毕业生的比例,扩大技工院校与高职院校合作进行五年制职业教育培养规模。同时,制定完善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发展贯通办法,在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报名参加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考试时,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级工班毕业生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按照大专学历对待。
  
  据统计,目前我省共有技工院校120多所,年招收新生约10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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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王一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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