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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检察院与县环保局联合会签《关于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工作规定》
2015/9/14 23:02:23    来源: 三门峡日报 移动用户编发smxsjb至10658300订三门峡手机报,3元/月,不收GPRS流量费

  本报讯 为了强化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完善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促进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顺利实施,近日,县人民检察院、县环保局联合会签了《关于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工作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中着重强调,检察机关和环保部门在工作中要立足各自职责,加强协作,互相配合,共同解决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环境司法保护强制力,形成整体工作合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规定》中还要求,县检察院与县环保局要分别建立工作联络和信息共享机制,各自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沟通,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相互通报环保重大举措和工作进展情况。同时,《规定》提出了检察机关应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督促环保部门严格执法、依法行政职责;环保部门应当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积极配合,以促进和保障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活动依法规范开展。(聂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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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王一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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