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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将免征营业税
2015/8/14 1:26:03    来源: 三门峡日报 移动用户编发smxsjb至10658300订三门峡手机报,3元/月,不收GPRS流量费

  新华社北京8月13日电 (记者韩洁 申铖)记者13日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获悉,从今年9月1日起,两部门将对保险公司开办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产品取得的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两部门表示,此举旨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的要求,完善人身保险产品营业税政策,简化和规范政策执行。

  其中,保险公司开办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是指一年期及其以上返还本利的人寿保险和养老年金保险,以及一年期及其以上的健康保险。

  两部门要求,享受优惠的养老年金保险产品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是保险合同约定给付被保险人生存保险金的年龄不得小于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二是相邻两次给付的时间间隔不得超过一年。

  根据两部门通知,保险公司应当对免税的人身保险产品单独核算,未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营业税免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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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王一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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