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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首现利用遥控骰子赌博“出千”诈骗案
2012/7/12 10:05:37 来源:
大河 移动用户编发smxsjb至10658300订三门峡手机报,3元/月,不收GPRS流量费
摄像头、监视器、遥控器、可视麻将、可视骰子组成赌博作弊工具,然后招揽赌徒入局。记者从河南省新密市检察院获悉,该省首例利用遥控骰子“出千”诈骗案件宣判,与赌场老板勾结诈骗他人15万余元的无业青年史冬辉,被当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5000元。 现年23岁的河南省新郑市观音寺镇青年史冬辉,2009年在新郑市解放路金芒果大厦五楼刘德强(另案处理)开的赌场玩猜点数赢钱后,迷上赌博,从此无心工作,在赌博的泥潭里越陷越深,欠了数万元外债。急于捞本的史冬辉找到赌场老板刘德强寻求帮助。刘德强告诉史冬辉,在赌场里想赢钱,只有“出千”(赌博作弊)。史冬辉当即请其帮忙“扳本”,利润大家平分,刘德强表示同意。随后,二人在赌场的一个房间里安装了摄像头、可视麻将、可视骰子,在隔壁房间安装了监视器、遥控器等赌博作弊工具。 2010年1月,二人先后约左某、陶某东、陶某峰、陶某永等人到赌场参赌,并通过“出千”分别骗取左某102500元(10万元借条索要未果)、陶某东22000元、陶某峰15000元、陶某永17000元,总计156500元。2011年11月12日,史冬辉被抓获归案。 归案后,史冬辉还交待了自己曾于2010年9月伙同他人以威胁、恐吓等手段,强制黄某购买8300元劣质洗衣粉、牙刷、牙膏等货物的犯罪事实。 新密市法院审理后认为,史冬辉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和强迫交易罪,遂以诈骗罪判处史冬辉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万元,以强迫交易罪判处其罚金5000元,合并执行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5万元。(记者李丽静) |
作者:大河
网络编辑:曹琳